信息编号: | 21320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来凤县武汉大道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13] 102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武汉大道二期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武汉大道二期绿化工程 二、招标编号:LFCG-2013-45a/1 三、货物需求:城市园林绿化苗木采购及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城市园林绿化或乙级以上(含乙级)造林绿化资质。 4.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4.3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2011年以来有类似绿化项目的工程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1月7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8日16:00时之前,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4年1月8日16:00时之前到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月9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4年1月9日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原件;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锐 联系电话:1899592200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宋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
报名期限: | 2013/12/18至 2014/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