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批复文号 发改基础[2013]556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以下称“包茂”)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国内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第7条纵线,是连接我国华北、西北、西南的纵向大通道,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经济意义。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位于这一战略通道的终点和最南端,路线均在广东省茂名市境内。本项目起于粤桂两省交界处的陈金顶,顺接包茂高速公路桂境岑溪至水汶段,往南经信宜市、高州市、茂名市、电白县,于电白县林头镇设大昌口枢纽互通接沈海高速公路,全长约122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项目计划于2015年建成。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路面工程及主线中央分隔带、路侧、互通立交、服务区和停车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标,共设4个标段。其主要工程量及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详见本公告2.2款。 2.1.3计划工期 备料期为8个月,施工期为12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标段划分: 标段起讫桩号路面工程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主线长度 (km)连接线长度 (km) LM1K87+500—k121+91034.5210.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LM2K50+320—k87+50037.426.46 LM3K25+370—k50+32024.954.74 LM4K0+000—k25+37025.40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就本招标项目路面工程施工不分标段的提出一份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且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按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规定确定其获得参与投标资格的具体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其资格预审申请均满足资格预审详细审查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资格审查办法的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的家数。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6信用评价等级为AA 或规定免资审的单位:如申请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 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报名后,仍须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满足初步评审及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项目经理及总工)资审申请文件情况下,直接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个申请人只能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下同),资料USB存储盘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共计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7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中国交通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包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668-3393793/18128358167 传 真:0668-3393821
2013年12月18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3-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