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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清远民族工业园迎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公告内容清远民族工业园迎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清远民族工业园迎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09]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2.1该项目范围K0+208.37~K2+460段,约2.25KM,全路幅宽:70米。完成本工程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所含的全部内容。 2.2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9772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3清远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手续或在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清远市建设局信息网www. qyjs.gov.cn下载参考);②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人身份证;⑥备案登记表(市外企业);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⑩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上①~④须为原件,其余提交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核)。 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及开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00分。 地点: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3、34窗口。 6.费用: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连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连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连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辜工 0763-6676133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18926621129 2013年12月23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3-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