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GL130082-08SG |
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关发改【2013】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486号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42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石方、绿化、硬质景观、围墙、沥青道路、停车位、草坪灯、路灯、射灯等。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545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中级职称(含)及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中级职称(含)及以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2013年07月至2013年12月)原件。 | |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七、其他: |
|
(1)本工程资格后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将本招标公告中“五、资格审查方法:(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将本招标公告中“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按废标处理。;修改为: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按废标处理。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的中级职称(含)及以上原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要求的原件材料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2)本公告中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与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不一致的,以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为准。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12月23日13时58分到 2013年12月30日13时58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49号千峰彩翠大厦901座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12318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继卫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51221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