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经济开发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养护(2014)工程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单 位 名称: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曲发改投[2013] 157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 曲江区经济开发区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养护(2014)工程项目 5、工程规模: 绿化养护、购买苗木、垃圾清运等。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财政划拨及自筹 8、招标项目地点:曲江区经济开发区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10、计 划 总 投 资: 132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不用提供任何资料,也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辨认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暗示性文字或语言。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通过工商部门年检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通过工商部门年检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需要,具有环卫作业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承担园区环卫保洁工作的设备和工具); 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次投标事宜,两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再单独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园林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韶关市以外的外地企业须在韶关市范围内承接过园林绿化同类项目工程。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ujiang.gov.cn)查询。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3年12月24 日至2013年12月30日 2 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31日,上午9:00 -11:30 ,下午3:00- 4:30 韶关市曲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大楼2楼) 3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传真截止时间、传真地点 2014年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 4:30 韶关市曲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751-6690193) 注: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辨认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暗示性文字。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年 1月10日,上午8:30-9:30 韶关市曲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大楼2楼) 5 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月10日,上午 9:30 韶关市曲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大楼2楼) 6 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管先生 电话:13827930299 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小姐 电 话:0751-6670089 15089877460 传 真:0751-6670089
招 标 人: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叁分,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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