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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投融资-建设-移交)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投融资-建设-移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 已由 英德市政府 批准采用以 投融资-建设-移交(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招标人为 英德市人民政府 委托 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投融资-建设-移交(BT)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投融资-建设-移交)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英德市大站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包括:英德市横北一号路、横北二号路、横北三号路、滨湖北路、天佑北路、大站新区第一小学、东岸北片区排涝站升级改造、东岸南片区排涝站升级改造、排涝水系(湿地公园)工程、大站新区安置区等10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项目工程概况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概况表》。项目回购主体: 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出具相应的回购承诺函、与中标人签定的土地质押协议和回购协议。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 100000 万元,由中标人投融资,优先由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统筹资金回购,具体回购方案另外签订《BT工程回购协议》。BT项目投资人中标后借款8000万元给招标人作为英德市东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期两年,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利息按季度收取,中标后另行签订借款协议。借款资金双方共同监管,必须用于该工程的前期征地拆迁,不得挪作他用。 2.5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项目工期(含项目前期):计划项目工期为横北一号路 18 个月( 540 日历天)、横北二号路18个月( 360 日历天)、横北三号路 18 个月( 540 日历天)、滨湖北路18个月( 360 日历天)、天佑北路18个月( 360 日历天)、大站新区第一小学24 个月( 720 日历天)、东岸北片区排涝站升级改造24 个月( 720 日历天)、东岸南片区排涝站升级改造24 个月( 720 日历天)、排涝水系(湿地公园)工程24 个月( 720 日历天)、大站新区安置区24 个月( 7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本次招标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建设采用BT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的投资和建设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可研、环评、勘探、设计等工作),单项项目在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后1~2年内回购(第1年内回购50%,第2年内回购剩余50%,根据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资金情况,可提前回购)。 2.7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 2.8本次招标项目对中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在英德市成立项目公司,作为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的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完成英德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BT包1工程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工作。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项目公司的工作包括: (1)项目的融资阶段 ①进行项目融资,筹备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②并确保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 (2)项目的施工阶段 ①所有项目施工的统筹与协调,施工的组织与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的控制;做好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施工报批资料、试验资料、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存档工作。 ②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的申请报批、交通分流等有关报批手续。 ③负责办理预算批复完成之后至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完成期间的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各项报批手续。 ④承担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责任,接受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财务审查、审计及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 (3)项目移交阶段 项目移交阶段工作,包括项目移交及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资料移交,办理项目移交的有关手续。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但须以主要出资单位为投标主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3.5款)。 3.2 投标人须具备与融资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管理水平先进、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业绩突出、信誉良好;且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投标人自有资金额度应不少于BT投资额的30%。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还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约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工程专业要求,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前,必须在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备案登记手续。 3.3申请人近两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两年在英德地区的市政项目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3.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3.5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书一起递交。 3.6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该投标人报名时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3.7投标人必须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3.8投标人中标后必须: 3.8.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BT项目协议书,单项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 3.8.2本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由BT项目投资人投融资并直接管理使用。 3.8.3提供切实可行的季度、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实现投资计划所采取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用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足够支付。对不符合该资金使用计划的资金使用、建设期资金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3.8.4中标人须按月向招标人提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说明。对工程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须按相关工程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 3.8.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8.6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中标人不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 3.9为证明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实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9.1投标人的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支持承诺和意向; 3.9.2投标人银行资信审查情况。 3.10投标人工程管理能力要求: 3.10.1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建立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 3.10.2中标人应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廉洁协议书等;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管理细则等,并向招标人备案。 3.10.3招标人负责组织交(竣)工验收,监督中标人解决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问题。竣工验收后负责上报并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3.10.4中标人对已交工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应负责按市和国家有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物品、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竣工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有关项目档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英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英德市英城金子山一号路住建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若在上述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日期顺延3日。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资料:申请人必须到英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核):①报名申请表(可在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www.ydszj.gov.cn 下载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联合体协议书及其公证书原件(仅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须提交);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⑦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⑩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登记手续复印件 (清远市外投标企业)。以上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招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ydszj.gov.cn/)登载。 6.其它说明 6.1 投标担保金额: 2000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现金、银行转帐、电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英德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 系 人: 谭工 电 话: 0763-2201209 电 话: 15817828638 传 真: 传 真: 0757-22317173 地 址:英德市英城金子山一号路 地 址: 顺德大良新桂南路16号四楼
2013 年 12 月 26 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3-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