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394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汤阴县岳飞庙单体建筑维修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岳飞庙单体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河南省汤阴县岳飞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汤阴县岳飞庙单体建筑维修保护工程 2.2建设地点:汤阴县岳飞庙院内 2.3计划工期: 2014年2月下旬至2014年11月下旬 2.4标段划分:共设为一个标段。 2.5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如下: (1)古建筑修缮施工要求按照设计说明及图纸(另附)。 (2) 材质要求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使用原材料、原工艺。 (3)项目建设地点属正常对外开放的景区,工程不得同时全面展开,要求施工分为若干小片区,先后分步施工。重大节假日和景区重大活动期间停止施工。 以上具体的施工面积和施工范围,投标人应到实地进行察看、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确定编制每座单体建筑的施工方案。 2.6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预算书,并在工程预算中说明所用主要用料的品牌、规格,同时提供其质量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以保证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91)》 (4)验收方法:中标人施工完毕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采取重新施工、维修等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售后服务要求:本工程要求五年以上质保,质保期间内要求免费上门维修。 (6)实地察看、测量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综合考虑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周期和投标报价的应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的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为理由提出延长工期或其他经济补偿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物保护施工企业; 3.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准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以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证书或国家文物局网站公布名单为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 3.4 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企业2010年12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古建筑文物保护工程) 3.6具备汤阴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内,见附件,查询函应包括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保给他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非中标单位员工,招标人有权采取废除合同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文物局网站公布人员名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汤阴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 1月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 5.2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5.3 越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汤阴县岳飞纪念馆 地 址:汤阴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36391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高达置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朝阳路中段华城国际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2965212 15236579187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先生 电 话:0372—3802626 |
报名期限: | 2013/12/26至 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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