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3151(SZ)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昌县青山大桥建设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审【2013】262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工程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新昌县青山大桥建设工程:起点桩号K0+000,北至原104国道,终点桩号K0+324.099,全长324.099米。右偏角96°。桥梁采用28m+44m+44m+28m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桥梁横断面布置半幅为: 4.0m(人行道)+ 10m(行车道)+ 0.5m(防撞护栏)=14.5m,中间设2m中央隔离带,桥梁全宽30m。其中桥梁上跨规划江滨南路与新昌江,是一座集景观、交通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桥梁,是沟通新民片区内外交通的主要交通通道。工程建安造价约4500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民片青山路;
1.3 施工总工期:720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工程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企业必须承建过一跨在45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申请人可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时间为_2013年 12 月26 日至_2014年 1 月 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元,不办理邮寄手续且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
8.“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9. 投标申请人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业务时,须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
10.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75-86042032 孙先生
0575-86252333 杨小姐
招 标 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 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