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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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ZVRYF13JZ02 采购品目: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开标时间:20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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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GZVRYF13JZ02
2.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5.供应商资格: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3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1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6.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至9:30。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云浮市城区兴云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6-8828896)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1003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100372
电子邮件:gzvryf@163.com
十、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我公司提出质疑,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
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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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ZVRYF13JZ02 采购品目: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开标时间:20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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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GZVRYF13JZ02
2.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5.供应商资格: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3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1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6.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至9:30。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云浮市城区兴云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6-8828896)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1003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100372
电子邮件:gzvryf@163.com
十、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我公司提出质疑,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 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发布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GZVRYF13JZ02 采购品目: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开标时间: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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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采购人申报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GZVRYF13JZ02
2.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春节期间城区主要公共场所美化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5.供应商资格: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3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1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4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
6.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至9:30。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云浮市城区兴云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6-8828896)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区新民路西侧何辉耀屋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10037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100372
十、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报价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我公司提出质疑,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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