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合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合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批文为水保(2007)31号,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合溪水库。现经长兴县水利局核准,拟对合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绿化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合溪水库,主要内容为绿化种植等;详见招标文件所附清单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企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8日,每日9:00至16:0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合溪水库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健 联 系 人:羊印新 电 话:6072801 电 话:6052081
合溪水库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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