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874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综合用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14GC06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综合用房景观绿化工程己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 245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综合用房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兴宁路以南,铁路以北,西以杨木楔河及公共绿地为界地块 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371.6225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土建总包单位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安全要求:合 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景观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且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含)以上(以开标前一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3年5月-10月连续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4年01月20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07日至2014 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3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杜建君 电 话:0574-87848039 代建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茅于戈 联系电话:13805879362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温州银行大厦)19楼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温州银行大厦)20楼 电 话:0574-55717457 联 系 人:朱嵩琦 |
报名期限: | 2014/1/7至 201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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