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澉招201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已经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旅投[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南北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 (2)建设地点:澉浦镇城镇新区纵一路西侧; (3)招标范围: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主要包括土方细平整、草花播种及二年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含)内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草花出芽率达到90%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主管已办妥备案手续。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9 日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代理科报名(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联系人:马思芸,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4.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项目主管资格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③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贰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玖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304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海盐县澉浦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0573-86583168。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沈斌 联系电话:0573-86513768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马思芸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传真) 日期:2014年 月 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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