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963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白云新城市民广场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白云新城市民广场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白云新城市民广场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根据穗发改[2012]159号批准,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拟采用代建制建设,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代建单位,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云新城市民广场工程项目代建服务 二、招 标 人: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908077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白云新城市民广场位于白云新城核心区中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西侧,云城西路以东之间,云城东路以西,南面隔云城中一路为白云公园。 四、项目概况:白云新城市民广场位于白云新城核心区中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西侧,云城西路以东之间,云城东路以西,南面隔云城中一路为白云公园。总用地约200000平方米,包括市民广场、集会广场、休闲广场、公园游赏区、观众服务区、南北轴线绿化带及配套地下社会停车场约2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设置于地铁站点附近的自行车停车场约1100平方米)等。总投资约23207.7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代建费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代建费控制价 (1)项目编号:2013- (2)招标内容: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规模和要求,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规划、国土报建、申报各项报建审批及施工手续、设计管理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财务决算等服务;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用地指标的调整等协调工作。以及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使用;质保期相关服务;其它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工作。 (3)招标规模:总用地约200000平方米,包括市民广场、集会广场、休闲广场、公园游赏区、观众服务区、南北轴线绿化带及配套地下社会停车场约2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设置于地铁站点附近的自行车停车场约1100平方米)等。 (4)代建费控制价:人民币332.0778万元,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文)规定计费。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一)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报名窗口)。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最近一年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含综合级);或甲级监理资质(含综合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或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最近 3 年(即2010年、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4.具有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②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 ③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一人;(提交资料的要求如下:须提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职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投标截止前当月的前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总投资5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验收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验收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按照本公告附件1规定的内容签署并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十四楼 电话:020-83908077 |
报名期限: | 2014/1/10至 201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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