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TKFQGP20140113001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第一批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工程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绿化养护规模:约130公顷,共七个标段 (2)绿化养护地点: 标段 | 道路 | 起止位置 | 面积 (公顷) | 最高限价单价 (元/平方米*年) | Ⅰ | 通达路 | 江韵路—东方大道 | 约26 | 5 | 通达路两侧林带 | 老张江公路-江海路 | 3 | 东方大道 | 通常汽渡—沿江公路 | 4 | 沿江公路—星湖大道 | 3 | Ⅱ | 通盛大道 | 景兴路—通启运河 | 约29 | 5 | Ⅲ | 星湖大道 | 营船港桥西—新开北路 | 约21 | 5 | 廉政文化广场 | 5 | 上海路 | 新河路—通盛大道 | 4 | 新景路 | 振兴东路—景兴路 | 4 | 江海路 | 江堤—东方大道 | 4 | 江海路 | 宝钢日立厂前绿化 | 4 | 江海路 | 浦项世亚厂前绿化 | 4 | Ⅳ | 源兴路 | 裤子港河-东方大道 | 约20 | 5 | 通和路 | 源兴路-复兴路 | 4 | 景微路、怡达路 | 5 | 东方大道西侧辅道、怡和路 | 5 | Ⅴ | 和兴路 | 新开南路—东方大道 | 约13 | 5 | 常兴路 | 江堤—通盛大道 | 5 | 景兴路 | 通盛大道—东方大道 | 5 | Ⅵ | 育贤路 | 天星湖中学西侧、北侧 | 约12 | 4 | 新兴路 | 新开南路—通盛大道 | 5 | 振兴路 | 新河路—东方大道 | 5 | 振兴东路 | 东方大道-竹林路 | 5 | 竹林路 | 振兴路-瑞兴路 | 5 | 星宇路 | 振兴东路—瑞兴路 | 5 | 竹行小学南侧路 | 星宇路—竹林路 | 5 | 广贤路 | 育贤路-振兴路 | 5 | Ⅶ | 通盛南路 | 长虹桥-江港路 | 约12 | 5 |
1、养护期限:自?xml:namespace>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养护单价含绿地保洁费:0.1元/平方米*年,绿地保洁由开发区环卫处承担,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按季度付给开发区环卫处),廉政文化广场具体养护开始时间从移交之日起计算。 2、养护工作内容:苗木养护及草坪养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松土、施肥、修剪、切边、涂白、保洁、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加固、抗旱排涝、绿化补植等。 (2)全天侯保洁,确保绿地、行道树无杂物、无垃圾、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等现象。 具体管理目标如下: (a)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树木长势良好,适时修剪,绿地无杂草、无枯枝死树,树木无缺株(块),树木无明显斜倒,无明显病虫害,且生长旺盛。 (b)草坪养护:草坪覆盖率达到100%,无明显空缺;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每年必须复播黑麦草,出芽覆盖率达85%以上,保证草坪色泽生长正常。 (c)承包期内所有树木、色块、地被、草坪等死亡的,均由中标单位按原有品种、数量、规格及时补栽,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全额承担。 (d)做好防台抗汛、抗旱排涝、防雪灾等灾害性气侯下的抢险及防范工作,与110联动及时处理树木倾斜和影响交通等事件。 3、养护质量: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达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办法》标准及《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三、本招标工程分七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详见上述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职称。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手册或企业近6个月(2013年7月~2013年12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6)2014年1月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规定的开始养护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工程类似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单项合同养护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不包括含缺陷责任期的绿化工程。 (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信誉与项目经理业绩、信誉可以为同一工程)。 (8)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六、申请人在开标时需将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用银行汇票的方式带至开标现场,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投标单位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下载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7 日上午9时30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开北路四海家园东大门北侧3楼第二开标室) 十、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联系人:缪磊电话:0513-83592205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晖电话:0513-8550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