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2014~2016年度200万元(含)以下市政(含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入围工程承包服务商。本项目将按规定的资格预审方法对投标申请人(简称“申请人”,下同)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有兴趣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可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申请入围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只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本项不作要求);
(4)根据《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甬建发[2011]178号)有关规定,申请人未被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5)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必须具有有效的进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主管部门的施工备案证明(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6)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在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
(7)在资格审查评审之日时,在保税区建设局网站、宁波工程建设网中无不良行为公示。
2、入围录取名额: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共取6家。
3、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00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留复印件)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购买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所有资料不提供邮寄服务。
5、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含)前
提交方式:现金或转账
收 款 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310 1984 1380 5050 0394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
联 系 人:章会计
电话:0574-86873236
提交后凭有效凭证到宁波北仑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幢5楼(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收据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1204会议室(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8.1录取办法:
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且资质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后,优先入围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中,不再参加附加条件评审。
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6家时,按资格审查得分择优进入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直至满6家为止,若最后排名得分并列,则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先抽中者进入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6家≤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3家时,则不再进行附加条件评审,全部进入名录;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3家时,则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8.2申请人在参与本次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没收资格审查申请信用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审查申请资格;已进入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的直接清除出名录,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所有名录的申请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3工程承包服务商名录有效期为: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
9、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组织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交易中心
地址: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江钱军章美凤
电话:86821220 86881253
传真:0574-86823807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幢5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安宽 王晓岗
电话:0574-86884169
传真:0574-86873236
电子邮件:nbfy@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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