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440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硖许公路管理站绿化景观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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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硖许公路管理站绿化景观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硖许公路管理站绿化景观工程,已由海发改投〔2009〕4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硤许公路北侧、黄泥坝港西侧)。 2.2施工招标范围:硖许公路管理站绿化景观工程,包括园路、景观亭、绿地建设、排水沟建造等 ,种植土和黄土要求熟土,其运费和土堆造型等所有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外计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建安投资约47万元。 2.2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2014年 2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完工。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xml:namespace>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2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上公布。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开户名称: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帐号:733311018260002047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地址:海宁市经编园区丰收大道7号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 电话:0573-87289918电话:0573-87239191 传真:0573-87289916传真:0573-87239191 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资历要求表 投标人:
注:附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注:附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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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17至 2014/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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