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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为加快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决定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投资建设本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作为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杏大道工程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3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洛杏大道一期工程(杏秀路~东环路段)和洛杏大道(南北主干道~东经二路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4541万元(最终以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建安结算价为准)。 洛杏大道一期工程(杏秀路~东环路段)起点为杏秀路,终点为东环路,道路位于东园镇,全长约122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60m,双向八车道,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内容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建安费用约为9100万元。 洛杏大道(南北主干道-东经二路段)全长约82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60m,双向八车道,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内容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建安预算费用约为5441万元。 质量标准为合格,洛杏大道一期工程(杏秀路~东环路段)工期暂定24个月,洛杏大道(南北主干道-东经二路段)工期暂定18个月。 本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杏大道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范围包括路基、桥涵、市政管网、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路面工程等,不含给水、燃气管道以及绿化工程,道路照明仅限管道预埋等土建项目。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和经财审批准的预算审核书。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 2.4.2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杏大道工程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杏大道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规定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特许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根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项目公司与中标人(或中标人联合体成员)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单项工程的不同情况另行签订《单项工程施工合同》),由中标人(或中标人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项目公司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交付给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 招标范围为《投资建设合作合同》项下全部项目的建安部分投资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上述第2.3款所述的项目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该等企业法人联合体,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或者是此类企业法人的联合体)。 3.2.2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20日后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少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额20%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本应不少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额的20%。 3.2.4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作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项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道路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文件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2.5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二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同时满足本条款上述3.2.1、3.2.2、3.2.5款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条款上述3.2.1、3.2.5款要求及其他相应条款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1室)。 4.2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的形式提出投资申请(投资申请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3 提交了正式投资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理人携带下述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投资申请原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 (4)投标申请人2012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符合上述第3.2.3、3.2.4款规定的投标申请人相关资质证书、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 (6)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4 年2月18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9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709开标厅)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玉山 电 话:0595-27393167 传 真:0595-27393166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网 址:www.fujianbid.com 联系人:陈淑青、江莲珠 电 话:0591-38872256、28302280 传 真:0591-87525237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 号:1000 1269 1880 0100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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