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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雪岗环城路市政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40102801 招标工程名称: 坂雪岗环城路市政工程第三标段(K4+350~K4+780)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雪岗片区东南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经 办 人:张磊 办公电话:89551293 计划总投资:71380.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9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市政公用工城施工总承包:包括:城市道路、给(供)水管道、排(污)水管道、排水箱涵、电信管道、电力管道、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燃气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3月1日 至 2015年10月2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月23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4年2月13日09:45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票决抽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2月2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2月7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已担任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不被接受,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其它:本工程含有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发包方式为:施工单位中标后通过在交易中心招标确定运输企业,施工单位组织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活动时,应以审计或造价部门审定的土石方运输费用、收纳处置费用按规定下浮一定比例后作为合同价,不得以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最终通过抽签确定土石方运输企业,并由施工单位与土石方运输企业签订《土石方运输分包合同》。 其他: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受到“禁止参加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投标”处理的企业,在禁止期间内,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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