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14604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湘江流域重金属综合治理幸福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流域重金属综合治理幸福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施工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3】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弘立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流域重金属综合治理幸福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湘江乡奇峰村和五星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0.75亩(18.05公顷),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0.45亩,湿地公园用地面积为240.3亩(包括绿地面积为122178㎡,道路面积为7592㎡,广场面积为7692㎡,停车场面积为4496㎡,水面面积为16683㎡),项目建筑物总面积为2115㎡。; 2.4工期要求:18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 ; 2.7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水景工程、主题雕塑及灯光塑造、景观建筑、生态停车场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市政基础工程等(具体施工以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道路、广场、景观、建筑等工程,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第二标段:园林绿化、水景等工程,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各标段要求的企业资质为: 第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2月13 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 0142 1000 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月23日 ~2014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本省注册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原件; 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网上可查); ⑧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其中:(①、②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及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其证照不符、超过时间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装订成册。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押金2000元(中标单位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2 月17 日 15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 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7 日 15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业 主:衡阳弘立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0734-2823725 招标代理:衡阳旭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265579618 |
| 报名期限: | 2014/1/23至 201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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