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606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厦门昙石大道行道树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04 开标时间:2014-02-1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昙石大道行道树更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侯发改审批【201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昙石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50万元; 2.2.1.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道行道树更换等工程 ;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2.5. 本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若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详细地址)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控制价、清单)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4.3. 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以现场报名方式为准,应同时投标人可登录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4004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榕建招【2012】32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应在合格有效的使用期限内,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核验,否则将被拒绝。同时提供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 根据《关于闽侯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侯建综[2012]27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通过网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以纸质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闽侯招标网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2207831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电话: 0591-22985698 ; 联系人: 余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3号国光综合楼北向303 邮编:350002 ; 电话: 0591-87597189 联系人: 肖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 用途:闽侯市政招2014004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4/1/23至 201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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