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764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4-01-30 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工程编号XS20140114050工程名称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1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2月6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一、招标条件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响水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 2.工程规模:景观绿化面积为3.24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GXS201401140521141811响水县锦绣苑街心公园等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施工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四、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下载。 2.现场报名地点:不接受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网上下载。 2.领取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xsztb.net)“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800.00元每标段(投标时现场缴纳)。 购买费用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凭交费凭证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不接收。收费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费用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凭交费凭证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不接收。收费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费用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凭交费凭证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不接收。收费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六、其他说明1、投标时需缴纳保证金8.5(万元)。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均无息)。 4、工程付款:全部工程结束,自发包人发出竣工认定书后一个月内付绿化部分的的45%、亮化及景观小品(土建)部分的60%价款(其中包括应向发包人支付按总价4%的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等费用);至发出竣工认定书一年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对不合格部分通知承包人予以补植、维修,补植、维修验收合格后,再付至绿化部分的的60%、亮化及景观小品(土建)部分的70%价款;至发出竣工认定书二年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对不合格部分通知承包人予以补植、维修,补植、维修后验收合格,再付至绿化部分的的70%、亮化及景观小品(土建)部分的80%价款;至发包人发出竣工认定书三年时经审计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七、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投标报价相同,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2.资格评审标准 2.1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或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而未能提供原件的,或虽提供原件但原件已无效的。如有关证照因参加年检未能提供的,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否则无效。 (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 (4)招标人有理由认定投标人不具备能力和条件完成招标工程的。 2.2 如投标人被投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或投标人全部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因骗取中标、或投标人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被有关部门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有效性审查标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1)投标须知第12.2条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发证单位发证印章的原件,或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报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用其他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书面证明原件)供核对。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原件的。(2)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或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报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用其他账户)上直接转(汇)的。(3)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未出具开户许可证发证行证明的。 (4)投标保证金金额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5)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划入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的,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汇入行不予接收的。 4. 最低控制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报价不参加最低控制价的计算: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函中大写报价填写不规范并导致无法确认其报价(按废标处理)的。在此情况下,设参加最低控制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参加最低控制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7.5%、98.5%、99.5%。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得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上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中标结果(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所有情形。 5.投标文件评审5.1形式评审标准: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采用活页方式装订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2 响应性评审标准: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3)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备注的; (4)改变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甲控价或预留金的。 5.3 施工方案评审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看其是否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能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1) 工程概况及指导思想。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 苗木栽植的步骤、方案。 (4) 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 施工后的管理养护、保修、保洁措施。 (6)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切合工程实际需要,避免假话、空话、套话。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按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6.评标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即第一进行资格评审、第二进行投标保证金有效性审查、第三进行最低控制价计算、第四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 6.2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7.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 7.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同意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投标文件的澄清 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 8.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9.推荐中标候选人 9.1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取投标价等于最低控制价(如投标价没有等于最低控制价的,则选择大于最低控制价且最接近最低控制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按接近幅度顺序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接近最低控制价幅度相同,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经评审其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响水县招投标信息网(www.xsztb.net)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响水县城双园中路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号邮编:224600邮编:224600联系人:张良洪联系人:王发春电话:13962040005电话:0515-87061889传真:传真:0515-86881229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rgczx@163.com 文章录入:xsztb责任编辑:xsztb |
报名期限: | 2014/2/18至 201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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