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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丘中心河东段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南岸)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六丘中心河东段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南岸)(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滨海经发【201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城 。 2.2 建设规模:铺装、绿化、挡墙、排水等。 招标估算价: 约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2.4工程类别:景观园林二类、市政二类。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在公告发出前已向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备案(有效期内)。 3.3.2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企业和项目经理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 月 25 日至2014年 3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单位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及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公管办[2009] 32号文执行 。 6.2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6.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绿化工程: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核准的月工程量的60%支付当月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付至合同价的65%(经招标人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结算经主管部门终审后付至终审价的70%。剩余终审价的30%的款项作为质保期内绿化养护考核款项【具体考核办法参见《绍兴滨海新城质保期内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绍滨海建[2012]38号)】在养护期(第一年)满后支付一半;剩下部分在养护期(第二年)满后28天内一次性付清(招标人将根据该考核办法对承包人在两年养护期内的养护工作进行考核,由考核评分来确定该款项的支付金额),具体工程量以主管部门审计确定。绿化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核准的月工程量的70%支付当月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付至8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招标人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保修期(二年)满后28天内一次性付清(多退少补)。承包人未能完成月计划进度或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的,或者调减变更未及时上报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价格以政府认可的竣工结算价为准(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3 月 21 日 15:0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7 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滨海新城海东大道西路99号 地 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308号9楼 联系人: 金烨晟 联 系 人: 金钧 电 话: 0575-89181137 电 话: 0575-85175816
招 标 人: 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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