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市苏五河2标段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496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市苏五河2标段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苏五河2标段已经批准建设(通开发管经【2009】158号),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               
2、本批招标范围:
纬十三路以南段至纬十路以北段,即:纬十三路与苏五河交叉口桥梁北边缘线以南,至纬十路与苏五河交叉口桥梁南边缘线以北。
3、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景观绿化
4、计划开工时间: 暂定开工日期:2011.7,竣工日期:2011.11.30
二、本批招标工程计划划分1个标段
    估算价为500万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企业业绩、信誉:至少要有一项江浙沪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至少要有一项江浙沪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
(5)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
b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f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g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h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j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K发包人将在资审期间不定期考察申请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申请人需随时配合。
注: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补充说明
a)       “近三年”是指:2008年7月1日起至今开工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b)       “同类”是指:新建河道景观工程。
c)       “同规模”是指:单个项目的结算价在500万元以上.
四、请申请人于 2011年7月13日9:30-11:30,派经办人及项目经理到到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603室提交预审文件。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预审文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经办人、项目经理本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报名经办人如为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1.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
2.项目经理本人到场,需携带其身份证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近两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5.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证明及纳税证明原件;
6.提供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包括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名称、账号以及该账户近期各项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等字段表述。“资信证明”落款必须由开户银行盖章确认,否则无效。必须提供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否则无效。
7.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8.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能体现项目经理本人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六、确定投标人办法:
1.如资审合格单位超过12家,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家单位参加投标。如资审合格单位9-12家,则全部入围。其他情况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办法及流程如下:
(1)流程: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参与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
(2)申请人网上报名:2011年 7 月7日---2011年7  月12 日;
(3)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预审文件,发包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如有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入围:
a资格预审申请书没有按照《苏通科技产业园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表》的顺序简装成册并编码的、申请书资料装订混乱没有和表中项目及顺序对应的,不能入围;
b申请人没有按照《苏通科技产业园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项目经理本人没到场的,不能入围;
c申请人不符合第三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第五条《报名经办人及项目经理本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的,不能入围;
d.根据投标人以往的报名情况、投标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对于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挂靠、无故弃标、故意废标、合同履约不力等不良行为的,不能入围。苏通科技产业园以往工程项目的中标人,有合同履约不力等不良表现的,不能入围;
e.考察不合格者不入围;
(4)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发包人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到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在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监督下进行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抽签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参加,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评标办法
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核后,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和比较。
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为标底价*85%,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若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剩余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复合报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家,则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复合报价。
评标基准价=复合报价×(1-K%),K值为-1/0/1共3个数值中的其中一个,实际采用的数值在开标时随机抽签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不足1%按线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八、合同价款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九、付款方式
(1)合同内项目付款:
绿化工程:
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总监签署、发包人认可的该月合格工程完成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结算结束、且一年养护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两年养护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后付至结算价的100%。养护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两年。两年养护期内承包人的维修、养护等所有费用均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景观工程:
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总监签署、发包人认可的该月合格工程完成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提供竣工结算资料支付至工程完成额的70%;竣工结算结束,支付至结算价的90%;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至结算价的100%。保修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一年。一年保修期内承包人的维修、养护等所有费用均已计入投标报价中。
(2)合同外项目付款:
合同外项目付款为已批准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款的50%。决算审计完成之后,参照合同内项目的支付比例办理结算。
(3)承包人上报进度月报时,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的金额必须分开。
十、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 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十一、招标人地址:过苏通大桥(由南至北)——沈海高速南通开发区出口(过桥第一个出口)——右转至到东方大道——第一个路口右转至沿江公路——过跨线桥即到
联系人:孙工    传真:0513-81017900     电话: 0513-81017926    0513-81017935  E-mail:    sunll@csstd.com.cn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范工    电话:0513—81196006
报名期限: 2011/7/720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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