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979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沙县2014森林生态景观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YJX招[2014]第005号(沙) 开标时间:2014-03-0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沙 县 林 业 局 所属地区:三明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2014森林生态景观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一~第五标段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沙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深高速沙县段、福银高速沙县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长深高速沿线金沙园段绿化面积112.9亩,投资约175万元;第二标段长深高速沿线凤岗镇段绿化面积183.1亩,投资约288万元;第三标段福银高速沿线夏茂镇段绿化面积152.5亩,投资约183万元;第四标段福银高速沿线高砂镇段绿化面积170.7亩,投资约278万元;第五标段福银高速沿线青州镇段绿化面积139.3亩,投资约16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设计的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每标段工期:4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种植工程45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应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的范围和时限;投标人没有其它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符合: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3、投标人应在资格标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根据沙检会字〔2012〕2号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招标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为确保质量和安全,投标人必须配备强有力的项目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2月 20日至 2014 年 02 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标段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由代理机构三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02月28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月04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工程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概不接收按弃权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备注: 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任意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的顺序开标。投标人一个标段中标后,将不能参加后续标段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林业局; 地址:沙县水南路,邮编:365500; 电话:13850804082, 联系人: 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永安市五四路246-3号二层,邮编:366000; 电话:0598-5669977 传真:0598-5669977; 联系人:陈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409 158 434 721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0598-5845836 |
报名期限: | 2014/2/20至 201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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