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5151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内蒙古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棚户区景观带工程-12(北大桥路、老哈河大街等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3GC155SG-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棚户区景观带工程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投字【2013】643号文号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棚户区景观带工程-12(北大桥路、老哈河大街等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890万元 建设概况:新建绿化带面积约为31,500平方米。工程招标内包括苗木的栽植养护、给水等工程施工。 工 期:210天 质 量: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职称,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职称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赤峰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4.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1—4.4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间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本人必须到场。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 6、资格复核 6.1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6.2资格复核时间: 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3日17时,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地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4日9时0分,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物流园区管委会 邮 编:024000 联 系 人:刘伟明 电 话:0476-8876101 传 真:0476-8772690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5015室 联 系 人:吴晓波 电 话:0476-8288827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东巨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吴佳明 电 话: 0476-8301806 邮箱:691528160@qq.com 发布时间:2014年3月3日 |
报名期限: | 2014/3/3至 20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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