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4]招字第005号 开标时间:2014-03-31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4]招字第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新城Ⅰ期道路路网(路基)工程监理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批【2013】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1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梅溪新城Ⅰ期道路路网(路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梅溪新城一期路网中的主干路2、支路5、主干路3,以及控规用地编号中的地块F-02-01、F-02-02、F-02-03、F-02-04和G-05-02, 包括开挖、运输、回填、临时排水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38.31万元。(不包括控制性爆破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人民币,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世纪大厦9层 ; 联系电话:0591—22321057、22375516 联系人: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街道32号龙山新苑2楼 邮编: / ;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92791 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 帐户名称: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帐 号:100041516070010002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梅溪新城一期路网(路基)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清县建设局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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