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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建设单位 |
海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01省道两侧绿化工程(长安工业区南区) |
工程内容 |
绿化工程 |
工程地点 |
长安镇 |
建设造价 |
49万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种植绿化及园路铺设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格(须嘉兴备案)。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
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xml:namespace>2014年3月4日—3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N HNCA2014—26NHNNNHNCA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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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人(即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海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项目主管
资格 |
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提交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附建设单位证明)或非招标备案表(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40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
6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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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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