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福清龙江南路B段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3-4 截止时间:2014-3-19 9:00:00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龙江南路B段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624-14150258)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0]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龙江街道苍霞村、东南村、霞楼村,起点接龙江南路A段道路工程隧道口,终点接福清火车站站前广场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清龙江南路B段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本次绿化工程预算经福清市财政局核定为5272284元,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2%,发包价为人民币466088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龙江南路B段道路绿化工程项目,龙江南路B段道路工程道路总长2335米,道路宽度50米。修建桥梁一座,涵洞七道。道路等级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桥梁荷载城-A级,洪水频率为一百年一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养护期1年(含质保1年及绿化100%保活);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未确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按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关于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的要求详见注解,下同),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2.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专用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电子文档等)每份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不采用年度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核验和票据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 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邮编:350300 , 电 话: 0591-85283162 联系 人: 林 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350 38872069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财政局 账 号:1513 0142 1000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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