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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提示: 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外围市政道路(排水渠道)及木西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外围市政道路(排水渠道)及木西路工程(标段编号:JS20140303239-1)已由安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以安发经投【2013】418号、安发经投【2013】341号、安发经投【2013】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3562713.00元。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安吉县科教文新区 项目规模:德望路全长约993m,宽18m,沥青路面;学子街,全长约549m,宽20m,沥青路面;木西路,全长555m,宽18m,沥青路面,设置小桥一座,长约10m,宽18.5m;及沿线给排水、绿化等工程建设;建设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外围渠道排水:新建浆砌块石矩型明渠约556.2m,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长约876m,新建梯形明渠约504.6m,新建DN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长约48m等。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为主体方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 注:1、施工投标人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2、施工投标人必须符合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吉县县外建筑业(园林绿化)企业进安吉备案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 5、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 BT方: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要求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T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要求),开标现场递交并核查。(注:BT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提交资料未符合相关要求的,其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施工方:请于2014 年3月7日 9:00 时至2014 年3月13日 23:59 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咨询电话0572-5129196)。 (2)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请于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招标文件请各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3)电子光盘获取时间与程序:请于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名为浙江科技学院安吉校区外围市政道路(排水渠道)及木西路工程项目电子光盘的压缩包(压缩包里内容为原光盘),费用1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投标光盘可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或者自行提供);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工商银行九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各1份)原件及复印件(含BT方和施工方,格式要求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T投标文件及施工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要求),注册建造师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出席。并随带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递交投标书时需出示该收据。如以上人员未到场或无法出示以上原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回购及回报率 8.1 投标人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BT项目融资款1000万元,BT融资款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的银行帐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由中标单位BT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融资款,供招标人前期使用,融资期为12个月,月利率≤1.0%(含税),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8.2在项目施工阶段,中标人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并按约定的时间将工程验收合格。 8.3项目发包人对工程的建设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到位、计量、工程验收,中标人做好自查的同时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检查活动,并为发包人的检查提供必要条件。 8.4支付期及支付方法: 8.4.1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项目移交项目发包人,支付时间以发包人签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 8.4.2投资回报: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的30%; ②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支付至项目审计决算工程款的60%+项目审计决算工程款40%的回报(利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取) ; ③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7日内,支付项目审计决算工程款的40%+项目审计决算工程款35%的回报(利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开始计取) ; 注:①建安工程投资回报月利率为≤1.0%(含税),具体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 ②回购期间及建设期间一切回报而产生的利息,不予累加再次支付利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投标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867199 联系人:张小姐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