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绿岛华府安置小区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单位:舟山市临城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临城招标代理:舟山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349.3614万元工程名称:绿岛华府安置小区绿化工程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绿化施工。 发布日期: 2014年3月12日 9时00分 报名截止:2014年3月18日 16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6.9万元,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4进舟企业备案市外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公告要求 真实有效 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文件、舟建委[2008]147号文件和舟建委[2008]215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7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3、其他:(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本人交易员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2)投标报名由各投标单位交易员办理,办理交易员证手续及资料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PubNews/viewinfo.aspx?nid=1540或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3)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网”,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详情请点击一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4)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承担50%。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以上所注(2)、(3)、(4)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5)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评审委员会不能确定的,专函报相关主管部门认定。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恒诚窗口(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过期不候节假日不受理。 单位联系电话:0580-2161189 联系人:王小姐窗口联系电话:13646506006 联系人:何小姐■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注:后续相关信息详情见舟山市招标投标中心网www.zszt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