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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车站路及文明路人行道硬化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4-1089 1.招标条件 兰考县车站路及文明路人行道硬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车站路(黄河路-G310国道段)人行道硬化工程,起点为黄河路,终止于G310国道,道路全长约1800米,两侧人行道硬化,原排水渠维修清淤,改为暗渠;文明路(振兴路-朝阳路断)人行道硬化工程,起点为振兴路,终止于朝阳路,道路全长约600米,两侧人行道硬化,原排水渠维修清淤,改为暗渠。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城区; 2.3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车站路—朝阳路人行道硬化工程 施工第二标段:朝阳路-G310国道、文明路(振兴路-朝阳路)人行道硬化工程 监理标段:兰考县车站路及文明路人行道硬化工程监理服务 2.5质量:合格 2.6工期:施工标段:2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1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 月12日至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施工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 监理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12日至3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未中标单位完好无损退还押金;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贰万元整/标段;监理标段: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兰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五楼开标室(兰考县阳光大厦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3781162572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08605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传真:136438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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