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5457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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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标号:GNZFCG2014-017J

相关预审公告:
相关征求意见函:
相关补充公告:
相关招标文件:
相关中标公告:




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投标人: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4-017J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
  项目地点:灌南县硕项湖东湖区北侧约1000亩、南侧约250亩及西湖区北侧约288亩,占地总面积共计1538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栽植树种:按招标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栽植,苗木中标方自行采购,栽植树种为速生白蜡、速生法桐、朴树、雪松、中山杉、重阳木、大叶女贞、三角枫和紫薇等32种乔灌木(栽植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实行苗圃式栽植,栽植株行距为2米*2米和2米*3米。
 苗木标准:雪松高度2米以上,三角枫、紫薇地径3公分以上,其他苗木米径均为3公分以上,杆型圆满通直、无弯曲,各品种树高、枝下高基本一致,分枝分布均匀、枝条密集紧凑,树冠饱满,不偏冠;生长健壮,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苗木整形修剪适度;提供森林植物检疫证书。苗木达不到标准质量要求的招标单位有权不予栽植。
 建筑垃圾清理:栽植苗木前中标方必须将项目区范围内的现有建筑垃圾清理出场。
 土方与整地:苗木栽植前中标方需进行地形整理(包括开挖隔离沟及排水渠)及土方回填,以满足树木生长要求。
道路铺设:中标方按招标单位设计要求铺设道路(详见图纸)。
上述市政设施、场地清理、地形整理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资金预估需投入500万元,绿化苗木及栽植约需投入1500万余元,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提供条件
(1)土地使用年限暂定为10年。
(2)招标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3)招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提供生产、办公用房的便利,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投标方式
投标人投标时按每年每亩土地租金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800元/年·亩,最高价者中标。
4、租金交纳
为了适当补偿市政工程、土方回填、土地整理等费用,前五年免租金,从第六年开始,合同签订之日为每年租金的交纳日。
5、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建筑垃圾清理、土方与整地、道路铺设开工后20日内完成,苗木栽植2014年5月30日前完工。
6、其他事项
(1)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2)中标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如需要变更必须征得招标单位同意。
(3)土地使用期内,中标人可在林下间、套种球苗、花灌木等矮干苗木,不得种植农作物;栽植的苗木3年内不得出售,3年后中标人可以按机械方式隔行隔株自行出售,并及时补植,保证景观效果。若乙方栽植后,3年内招标单位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米径3cm以上乔木树种每株10元的移植费,苗木归中标方所有;3年后招标单位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中标方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移植场地所有苗木,土地交由招标单位使用。
(4)中标方中标后,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4万元,苗木栽植完毕退还中标方,若苗木栽植未能按时完成,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 3月20日15:00以前送至灌南县招管办政府采购科(集中办公区八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八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竟谈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2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2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八号楼四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3月22日15:00
开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八号楼四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十肆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3月20 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投标人投标时按每年每亩土地租金进行报价,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经二轮报价最高价者中标。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821000
项目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灌南县硕项湖备用水源地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NZFCG2014-017J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须在2014年3月20日15: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131984006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报名期限: 2014/3/12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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