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室外小庭院绿化工程项目由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工程总投资约26.2万元,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不采用电子评标。 5、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于2014年3月18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至招标代理公司(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俊 电 话:8589008 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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