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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老城区护城河截污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市长清区老城区护城河截污工程已由呈【2013】1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工程为济南市长清区老城区护城河截污工程,将护城河改造为雨污分流,河道排放雨水,新增污水沟将沿线污水收集,排至污水处理厂。 本次改造工程为南线工程,东起老一中东侧污水口,往西后向北至橡胶厂南排水口。 2.2建设规模:约1500米 2.3总投资额:约813万元 2.4计划开工时间 :2014年4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4年6月8日 总工期:4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污水沟基础及混凝土预制板的安装等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两 个标段,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老一中东侧污水口至龙泉街与孝堂山路交汇口(老一中东侧污水口-污水井W8) 第二标段:龙泉街与孝堂山路交汇口至橡胶厂南排水口(污水井W8-W2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类似截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市政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照长清区政府济长政办字【2012】51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在长清区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济南市以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须预存规定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6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设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3 月17日至2014年03月21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 报名地点: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市政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 (8)长清区内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内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济南市外注册的建设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资信证明、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及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D区3号楼一单元801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1826号建委一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安主任 联系电话:0531-872123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丰超 张婧 联系电话:0531-82786088 邮箱:sddcjs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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