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镜水路南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许县招建工公字〔2014〕18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镜水路南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许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许昌县新区,主要内容为栽植乔木、色带、花卉等。2.2招标范围:绿化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或绿化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2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费用自理。4.投标报名4.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 3月25日09:00-16: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4.2报名地点: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092)。4.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4.3.1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交两份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到《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下载最新版本,并提交打印版),手写、涂改无效;同时提交两份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次复印件无效。以上资料每页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2 相关证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2)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注明有效期)。(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6)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两套,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二次复印件无效、与原件不一致、复印不清晰的无效。4.4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报名期间到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3113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许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 联系人: 吕志刚 电 话:13569919666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五楼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0374-5150092 监督部门电话:0374-5132138中心监督电话:0374-5113080
发布人:许昌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4-03-19 10:38 报名截止时间:2014-03-25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