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5722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椒江区2014年公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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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椒江区2014年公路绿化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椒江区2014年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州市椒江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台州市招投标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内容为:椒江区2014年公路绿化提升、树木补种等实施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台州市椒江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98号; 联系 人:陈慜; 电话:0576-8889362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 人:杨建、王希; 电话:0571-85860251,85860245,13738072676 ; 传真:0571-85860230。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1.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2.“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 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3.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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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3/19至 2014/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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