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10)222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二级甲等医院,总建筑面积54076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3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东为江滨北路,南临华楼街东段,西连东茶路,北靠贤良东路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龙泉市人民医院(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园林景观市政工程 1、标段内容:龙泉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园林景观市政工程。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土方平衡、苗木绿化、硬质铺装、廊架、停车棚、景观小品、市政道路、运动场、室外亮化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本次招标概算为2084.8737万元人民币。; 2、资格条件:(1)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承建的工作)。(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处能体现金额、项目特征等信息,否则证明无效。(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①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亦可】;②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的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业绩证明材料中各处的项目经理身份和姓名均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同时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处能体现金额、项目特征等信息,否则证明无效】;③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的项目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通过之日止】。(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具有任命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提供的企业任职文件确定。(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03月24日 至2014年03月28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3号位 招标人地址:龙泉市贤良路和东茶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叶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5、 0571-85830197、130189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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