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杏林学院)一期工程—景观湖及驳岸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定承包人。
2.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
(2)项目规模:估算投资266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4月至 2014年6月。
(4)工 期: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杏林学院)一期工程—景观湖及驳岸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10)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11)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4 年4月10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4年4月10日14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255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4年3月31日16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①-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④友情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⑥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答疑网址: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
联系人:施柳柳 联系电话:0513-8092051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联系人:陈佩芬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