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高新区聚贤桥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北起河东路,南至火炬路,长约1745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行道树通槽绿篱2150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带提升约25400平方米,补植行道树(法桐)约263株,更换道路两侧人行道板约7000平方米。本工程产生约2901立方米外运建筑垃圾。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两侧绿化带提升、行道树移栽、增设通槽绿篱等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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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投标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六、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七、同类工程要求无。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3月24日9时至2014年3月2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3月24日9时至2014年3月28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689571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4年3月24日9时0分 - 2014年3月28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