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操作提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领导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田镇建设范围:大真线西侧,起于海口镇交界,止于公园处,规划长度1000m;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经福清市财政局审核的控制价为¥1180533元,K=15%,发包价为¥100784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造林成活率(含95%)以上的为验收合格标准,同时符合《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营造林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及其拟派得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文件中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3月25日至2014 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专用本、控制价、电子文档等)每份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龙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清市龙田镇财政办公室
帐    号:100029452170010001
备注:  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可拟派委托人来参加投标,但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3、附表4的格式)、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招标项目分为“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海口镇段)”、“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山街道段)”、“大真线龙江街道至龙田镇景观示范段建设(龙田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任意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已成为(海口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人则不能再成为(龙山街道段)、(龙田镇段)的中标侯选人],招标人将按(海口镇段)、(龙山街道段)、(龙田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  邮编:350300    
联系电话:13960870333 
联系人:何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号楼七层,邮编: 350000 
电话:0591-88203396 传真: 0591-88203396 
联系人: 林小姐


报名条件:
报名期限: 2014-03-25|2014-04-09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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