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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经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52210112901】006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4]比选备案第 38 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11402-2010-B-021号地块(印象.南滨)居住小区项目沼气池及区内区外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 南溪区南溪镇 实施时间 拟于2014年4月15日开工,施工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筑面积约 32836.80平方米(新建) 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其他 无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511402-2010-B-021号地块(印象.南滨)居住小区项目沼气池及区内区外景观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1)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查验原件,附复印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 (3)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转帐时请注明“印象.南滨居住小区项目景观工程比选保证金”,同时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审验,传真后请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传真电话:0831-2332823,咨询电话:18181682058)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3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4月0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宜宾市分行咸熙街支行 账 号:5100172860805013805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12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4年04月0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金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酒都路中段金发市场内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36803 传 真:0831-2332823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03月27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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