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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提示: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06 开标时间:2014-04-1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重新发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镇芹洲路(一期)、聚福路(一期)、兴腾路(一期)道路工程(重新发布)[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06]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候发改审批【2013】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35.73亩,其中芹洲路长度1963.1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36,40米、聚福路道路长度32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40米、兴腾路道路长度308.89米,标准断面宽度30米为城市次干道;总投资额:芹洲路(一期)投资33496.78万元、聚福路(一期)投资1842.16万元、兴腾路(一期)投资1281.34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165320460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工程及沿路配套交通、给排水、电气、管道敷设、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按以下要求办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7日9时30分至至2014年4月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等。投标人如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重新发布前已报名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报名,原电子平台报名号仍可使用,但需登陆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下载新的招标文件重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4.2.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9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 7.2. 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南通镇 ; 电 话:0591- 62082833 ;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电 话:0591-87571681 ;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翁剑颖、谢丽珍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014210000041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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