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2014年李沧区中西部老城区增绿补绿养护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3/31 |
公告号: |
2014-148g |
项目名称: |
2014年李沧区中西部老城区增绿补绿养护提升工程 |
工程地点: |
大村河两岸(京口路至永平路)、太原路、十梅庵路(文昌阁至重庆路)、兴义路、板桥坊河支流、兴华路东段、文安路、四流北路(碱厂以北)等道路两侧绿地、节点及周边分散的绿地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园林绿化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990万元 |
工程造价: |
78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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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文号: |
李沧发改[2014]32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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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袁工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7639971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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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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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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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袁工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7639971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雯静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85066602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13005143465201402n020006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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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大村河两岸(京口路至永平路)、太原路、十梅庵路(文昌阁至重庆路)、兴义路、板桥坊河支流、兴华路东段、文安路、四流北路(碱厂以北)等道路两侧绿地、节点及周边分散的绿地的增绿补绿、景观节点养护提升等,产生土石方16000立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增绿补绿养护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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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同类工程仅在资格后审打分中使用)。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3月31日9 时至2014年4月4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06660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4年3月31日9时0分 - 2014年4月4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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