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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提示: 工程简介:1、招标条件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已由鹤开管经计【20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香山路---桐柏路),海河东路(陶然街---桐柏路),花溪街(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海河东路---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桐柏路)】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富春江路(香山路---桐柏路);海河东路(陶然街---桐柏路);花溪街(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海河东路---瓯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桐柏路);总共五条道路:总长约4.6km 2.4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概算投资:约3100万元 2.8招标范围:施工蓝图中红线内的土方、沥青砼道路、雨水、污水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600万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业绩。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投标人的委托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投标人属于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另外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委托人)结果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4.2招标时间安排: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4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 下午3:00时---5:30时 4.3地点: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11066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电子邮箱:dhgshb@163.com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新闻出版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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