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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茶院乡许民村景观绿化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茶院乡许家山。建设规模:民户田浓情蜜意吧、停车场等绿化和许家山村口茶厂驿站周边、停车场等绿化。招标控制价约为2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28日14 :3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js.gov.cn政务公开”)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材料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备园林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13:30 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茶院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现金或银行存单形式(开标时提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乡
联系人: 王银省
联系电话:13056859578
招标代理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09号二楼
联系人:柴以川
联系电话:0574-83557993 招标文件-茶院乡许民村景观绿化工程.doc 茶院乡许民村景观绿化工程.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