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大学路示范点建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2014年4月2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铁路沿线绿化工程大学路示范点建设施工 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32号 3、建设规模: 郑西高铁大学路口示范段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 4、建设地址:郑西高铁与大学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各500米,南北宽60米(其中 不包括大学路东西两侧各50米宽生态廊道)铁路沿线; 5、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地上垃圾清运、地下垃圾开挖及好土回填、绿化种植、游路广场铺设等; 6、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2.3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持外省进豫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2.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2.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 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2、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持外省进豫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绿化养护期四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记入养护期,期限为12个月。 缺陷责任期四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入缺陷责任期,期限为24个月 成活率要求10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在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从公司基本户转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如无法一一对应,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造价师(造价员)盖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2.1分值构成=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总分100分)商务标: 45分、技术标:39分、综合标: 16分 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的高低和合理性作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大于等于7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的家数小于7家时,评标基准值等于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报价等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报价。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值价)/评标基准值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商务标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评标报价得分 35分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较: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30分,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95%的(不含),按每再低1%在满分35分的基础上扣1分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5分(1)评审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合理性为评分依据。 (2)基准值的确定: 综合单价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人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多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3)评审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由评委随机抽取5项(如果不够5项,则全部抽取)清单项目,当前在评标基准值90%-105%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5分/抽取项目数)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清单序号、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与抽取项不一致时,该单价不参与基准值计算且该项不得分。 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判断某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主要材料单价5分(1)评审原则:以选定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和材料来源作为评分依据。 (2)基准值的确定: 主要材料单价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人主要材料单价算术平均值(多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主要材料单价)。 (3)评审方法:主要材料项目单价根据招标文件由评委随机选定5项材料(如果不够5项,则全部抽取),在评标基准值90%-105%范围内的,每项得(5分/抽取项目数)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材料单价缺失的,该材料单价不参与基准值计算且该项不得分。 2.2.4(2)技术标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9分1、主要施工方法(须结合本工程特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有详尽的施工方案)0-5分,缺项不得分。 2、劳动力计划表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表0-3分,缺项不得分。 3、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缺项不得分。 4、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缺项不得分。 5、保证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0-3分,缺项不得分。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缺项不得分。 7、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缺项不得分。 8、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0-4分,缺项不得分。 9、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0-3分,缺项不得分。 10、种植后草、树木、花卉的养护和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先进合理0-4分,缺项不得分。 11、养护期内植物和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保洁、管理,措施合理0-4分,缺项不得分。 2.2.4(3)综合标2.2.4(3.1) 投标人业绩、信誉(6分)投标人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园林绿化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需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一致)在资格要求基础上齐全的每多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的得2分;以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为准,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显示有效期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 前30天),未提供完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0-2分) 2.2.4(3.2) 其他评审因素(10分)1.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 (0-3分) 2.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0-2分) 3.交工后回访,苗木养护期间方面的承诺; (0-3分) 4.能做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做到连续施工的承诺;(0-1分) 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0-1分) 注:1、评委会评标当日,有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由评委会出具书面质询资料,由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进行现场答辩,并形成书面答辩材料,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3、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委进行独立打分,每位评委打分=∑各项评审方面得分; 5、计算投标人平均得分时,该投标人平均得分=评委打分分数之和÷评委个数; 6、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71-68186803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3976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2209室 电子邮箱:junxun14@163.com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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