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提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及绿化等配套工程(第1标段)(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审批[2014]22号、榕发改审批[2014]69号文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仓山区城门镇,北起魁浦大桥,南接南江滨延伸段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及绿化等配套工程第1标段,为城市主干道,桩号K5+300-K7+030,本项目控制价为116121385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及绿化等配套工程第1标段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三年(近三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前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国内城市市政道路工程;近三年,投标人项目经理应至少担任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国内城市市政道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不得少于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金额 3.8.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9. 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 3.1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3月31日 09时00分 至 2014年4月4日 17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 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 4.3.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K值为8%~11%(不含11%)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04-25 09:3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 保证金提交备注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04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4月25日 0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备注 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地址: 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 350007 ; 电话: 0591-83411735 传真: 0591-83411734 ; 联系人: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队大院澳泰大楼三楼 ,邮编: 350007 ; 电话: 0591-87551667 传真: 0591-87674640 ; 联系人: 刘工 郑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