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招标编号:HXZ(宁)14011 开标时间:2014-04-1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金涵福乐家园室外景观及安装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金涵组团;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1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园林景观、绿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工期为 45日历天,养护期 一年(含100%苗木成活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1 日至 2014年 4 月 5 日(含法定节假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文件等)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售价200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帐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 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人还应持
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按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 邮编:352100 电话:0593-6109608 传真:0593-2882929 联系人:龚女士
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601室 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880707 传真:0593-2880707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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