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城市景观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3]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贵港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并已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至江南大道)、金港大道(迎宾路至解放路)
建设规模: 1、中山路(桂林路至江南大道)中间分隔带和人行道两侧绿化提升约15000平方米;2、金港大道(迎宾路至解放路)绿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人行道两侧绿化带苗木种植。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500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本工程定额工期 7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至江南大道)、金港大道(迎宾路至解放路)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管护要求:本项目属道路绿化工程,种植地点分散,面积较小,每个点内的绿地都没安装水管,种植后的管护要用洒水车喷淋。
养护期:2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潜在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投标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B证、职称证书;(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6)广西区外企业根据桂建管[2013]34号文规定“广西区外入桂建筑企业到我区开展建筑活动的,应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广西区外潜在投标人应提供诚信信息库内本企业基本信息页的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原件出示备查。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马草江公园西门(水岸康城对面) 地 址:贵港市荷城路德宝花城S-6-13栋3楼(阳光都市对面)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谢继金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75-4579526 电 话:0775-4218989
传 真: 传 真:0775-421898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uigangzc@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7537480507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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