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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镇区街路人行道及公园广场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G2014A010228) 上传时间:2014-0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库发改字[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库伦镇区街路人行道及公园广场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库伦镇哈达图街、养畜牧路、文明街、中心街、兴源路、安达广场、新库伦广场及生态公园广场。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中心街(中心街十字路口至原国土局),改造面积13643.14㎡。 二标段:中心街(中心街十字路口至西大坝),改造面积12681.64㎡。 三标段:养畜牧路(中心街十字路口至老地税至后府街,包括老国税前桥维修),改造面积10625.91㎡。 四标段:哈达图大街(老检察院至老地税),改造面积13067.62㎡。 五标段:哈达图大街、兴源路(老地税至气象局至文明街全线,包括景观大道三个路口维修),改造面积3597.05㎡。 六标段:兴源路(三大寺北墙至文化街路口),改造面积9457.6㎡。 七标段:广场维修(新库伦广场、安代广场、生态公园维修),硬化维修面积2560㎡。 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4月01日至2014年4月0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申请表二份,自治区外企业按规定办理《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报名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台协助受理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在本工程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请登记好有效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侯标厅服务台办理招标文件的发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tlzw.net。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会民 电话:13848750567 招标代理:通辽市金路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通辽市福利路东郊小学对面 联系人:金锴 电话:18686865156 文件下载: |